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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週. 友人傳給我的, 才發現這篇;     上回有人來電問我幫人做破損分析, 我有沒有經過認證. 

這個有認證的權威單位(XX中心)的破損分析報告錯誤,  搞得大家團團轉.  模具出口商(甲) vs. 模具熱處理廠 新莊高達 (乙), 上法院爭取真相: 

https://www.lawsq.com/book/39123042260

事件經過: 甲的模具(射出成形模)給乙淬回火. 外銷印度, 5個月後模仁(疲勞破裂)漏水, 甲再做一個賠印度, 又漏水. 甲請XX中心做破損分析後提告, . 第一次法庭不懂金相, 當然採信XX中心之錯誤報告, 判定責任歸乙(模具熱處理). 乙不服, 認為此 420J2 不鏽鋼, 他使用1050C淬火, 近40年來都不曾出問題, 一定不是他熱處理問題, 於是分別請我與大同工學院材料系分析, 我倆皆證明是鋼材瑕疵, 責任不歸乙. 後來法庭判原告甲敗訴. 乙無賠償責任(30多萬).    我推想, 甲事後還是會得到鋼材商的賠償, 畢竟引起破裂的主因是鋼材不良. (XX中心報告為熱處理不良).

判決文中說:"原告不求甚解,逕依(自己將金屬中心分析報告)文字解讀錯誤,並逕(自己)瑕疵歸責於被告(新莊高達熱處理),顯有違誤" -------被法官這樣說,   原告實在冤枉/倒楣.   任何人 ----不管內行外行, 讀那篇分析報告, 都會知道文中指的熱處理是模具熱處理.    後來XX中心分析人員從我與大同材料系的報告得知是材料問題後.    回法院詢問函, 改口: 報告只說是熱處理*產生的缺陷. 未指明是模具熱處理(事實上是煉鋼廠內鍛造/熱處理後留下的問題) .   所以法官依據此回文, 說原告自己找錯對象求償.   你說原告冤枉不冤枉.   *好家在, xx中心的分析報告只說是熱處理瑕疵, 未明確指模具熱處理, 留下其他解釋空間, 要不然就找不到樓梯可下台了. ---報告寫得含糊籠統是有這好處.

判決文中又說: "原告僅將已使用1年多並產生裂痕之模仁送驗,卻未同時送原素材,供金屬中心探究是否模具鋼材料原始組織即存在嚴重碳化物,也未曾請被告提供製程說明,供金屬中心分析比對........."    吳老師說:法官大人, 您的確是外行. 專業訓練夠的話, 只看此破損件金相, 即可知此晶界碳化物之"來龍"(怎麼來的), 根本不需觀其原始素材. 任何冶金專業人士, 只要讀過我2007-8-14 po上網 這篇 就學會了.  你說法醫驗屍, 需要另外再拿一個健康人體來比對嗎?

這麼簡單的材料瑕疵, 做破損分析也會分析錯誤, 實在該打屁股. 我2007-8-14就po上網分享給同行/後進 長知識. 如果讀到了, 就會學到此知識; 學到了, 根本就不會出這樣的醜. 

再重複一次: SUS 420J2, 麻田散鉄型不銹鋼. 大鍛塊一不小心(終鍛溫度太高, 降溫過程中)就會產生這種 雙晶晶界 碳化物.  此鋼廠造成的瑕疵,後續的模具熱處理的淬火溫度(~1050C)是難以將它消除的. 模具材料內有此物, 注定要發生疲勞破裂(緩慢進行的破裂), 快則3~5天, 慢則1~2年. 

買進模具材料後, 要先檢驗金相組織. 合格後再進行後續的加工作業. 否則後面大家都做白工. 出問題後才"驗屍", 花費太大(此件XX中心收費8萬). 進料時金相檢驗只要4~5千.

就是此篇 : 一篇錯誤的 破損分析, 420 J2 射出模

https://leometwu.pixnet.net/blog/post/211064827         

2007-8-14 這篇https://leometwu.pixnet.net/blog/post/13736944-%E7%B4%A0%E6%9D%90-%E6%99%B6%E7%95%8C%E7%A2%B3%E5%8C%96%E7%89%A9--gb-carbide

同樣的鋼材問題: 生質燃料造粒模具:外銷加拿大破裂, 3套, 上線3天~3週分別破裂.

https://leometwu.pixnet.net/blog/post/349677487-m%e5%9e%8b-%e4%b8%8d%e9%8a%b9%e9%8b%bc-420-j2-%e7%b4%a0%e6%9d%90%e4%b8%8d%e8%89%af

https://leometwu.pixnet.net/blog/post/332520801-twin-boundary-fracture-surface 此篇照片最漂亮. 鮮有人能超越此. 

我年過70, 遇過的雙晶碳化物才此3例. 2007po的第一例是1984年, 任職台中金屬中心時 分析的, 也曾刊登在當年的機械月刊分享此知識. 希望你吸收我的經驗, 將之化為你的冶金知識.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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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吳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